盐城大件吊装运输的安全问题
起重作业过程中
(1)起重操作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,指挥人员应穿戴清晰的标志。
(2)吊装指挥必须按指定的指挥信号指挥,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吊装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。
(3)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。
(4)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。试吊时,应检查所有机具的应力。如果发现问题,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,排除故障后再进行试吊。一切正常后,方可正式起吊。
(5)吊装故障时,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,无指令,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。
(6)吊装重物到位前,不允许解开吊装索具;不允许任何人与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一起吊装。
(7)风速超过5级时,严禁进行起重作业。
(8)不允许在雨、雾中吊装;吊装过程中,如因故中断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,设备或构件不得悬空过夜。
(9)起吊物落下时,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支撑,以保证物品落下后钢索顺利取出。
(10)起重作业完毕
(11)将吊索、吊具放回指定位置,并进行检查、维修。
二、盐城大件吊装的预防措施
1、防落物伤人
(1)高空运到地面的物品,应用绳索捆好吊下。吊运过程中,不得堆放、悬挂零散物品。吊笼或钢丝绳用于碎片材料和物品。保险绳绑扎牢固后,方可吊装。物料和工具不得随意抛掷,以防滑伤或事故。
(2)构件绑扎牢固,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,吊装平稳,盐城设备吊装应避免振动或摆动。
(3)吊装构件时,速度不宜过快,高空停留时间不宜过长,严禁猛升猛降,以免构件脱落。
(4)部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,不得松开钩子,解开吊索。零件固定后,检查连接是否牢固稳定。当连接安全可靠时,可拆卸临时固定工具并进行下一次吊装。
(5)风雪天、霜雾天、雨天,禁止起重作业,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。
三、盐城吊装作业“十不吊”原则
1、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时,不得吊起。
2、信号不清不准吊。
3、吊物下面有人站着不能吊起。
4、吊物上站人不准吊。
5、地下埋藏物品不允许吊运。
6、斜拉斜牵物不准吊。
7、不能系紧不能吊的物品。
8、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。
9、吊物重量不明,吊索不符合规定,不得吊起。
10、五级以上强风、雾天影响视力,暴雨雪天气时不允许吊。